阜阳新闻界首市一老人四个儿子都不赡养

发布时间:2017-7-22 19:31:25 
界首市一老人四个儿子都不赡养他都说养儿能放老试问你自己老了谁来养!

平时和儿子们在经济上互不帮衬,年老后,四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他和老伴。幸得司法部门调解,赡养问题才得以解决。界首市某镇周方(化名)是一名退伍军人。以前,老周的日子过得可谓有滋有味,每年可领到军人优抚金万余元,再加上老年人补贴,足以保障老两口的正常生活。年,老周的老伴突患重病,瘫痪在床。老周的身体也大不如以前,经常吃药、吊水、住院治疗。由于没人照料,老周和老伴的日子过得日益窘迫。想到晚景凄凉,一气之下,老周找到某镇司法所,反映儿子、儿媳不赡养老人。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了解了事情的原由。经了解,老周有四个儿子,老大、老二和老三在家,老大已60多岁,身体也不好,无能力赡养;老二从小被送给别人家,心里有怨言;老三虽同意赡养老人,但其妻不同意;老四常年在山东生活。由于先前已分家,老周脾气倔,享受着军人补贴,和孩子们经济上互不帮衬,所以儿子、儿媳都不太情愿赡养老人。毕竟是一家人。经调解人员反复调解,兄弟四人都表态今后将轮流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也同意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且每家每年给斤小麦,父子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颍州晚报记者徐风光通讯员段允宋大光

阜阳两表姐妹因6万元欠条对薄公堂

因昔日合伙做生意时写下的2张欠条,表姐妹对簿公堂。表姐说,这些钱是表妹借的,应偿还,但表妹却坚称这些欠条是职务行为,不应由其承担。一审、二审后,因表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法院认定欠条有效,判令表妹偿还表姐6万元并支付利息。

手持欠条,表姐状告表妹

莎莎老家在颍州区,年到南方发展。一天,莎莎正在上班,突然接到来自阜阳的陌生电话。来电者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通知莎莎被人起诉欠债6万元不还,请她于年10月份某日到法院参加诉讼。接到电话后,莎莎坐立不安。把她推上被告席的,是表姐莉莉。原来,年至年期间,两人一起代理河南某品牌化妆品生意,期间,莎莎给表姐打了两张欠条。表姐曾向莎莎讨要这笔钱,但莎莎认为这是合伙做生意时的职务行为,因此一口回绝了。没想到,表姐竟起诉到法院。一审法庭上,莎莎表示,她和莉莉之间不存在任何欠款的事实,这两张欠条是假的,并辩称她在年出具的借条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审理认为,莎莎称欠条内容是假的,但未能提供任何证据,法院不予采纳。因莎莎写下的是欠条,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莉莉可随时向其主张权利。最终,一审法院判令莎莎于判决生效10日内偿还莉莉6万元并支付利息。

无新证据,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后,莎莎不服,提起上诉。颍东区法援中心指派法律工作者王某为其辩护。面对律师,莎莎一个劲地喊冤枉,称2万元的欠条是代表公司到外地考察时跑项目的费用,而那4万元欠条,是表姐撤资时自己受总公司委托写下的,应由总公司来承担。但莎莎无奈地告诉律师,两张欠条中均未注明这些细节,又没有其他人证,因此她是有口说不清。她曾多次派人到河南寻找该公司负责人,但公司已倒闭,人去楼空。近日,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莎莎两次向莉莉共借款6万元,有她写的借据为证。莎莎表示借款系职务行为,但始终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故其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律师王某表示,目前此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摆在莎莎面前的只有积极履行判决。

说法颍东区法援中心律师表示,《民法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应当就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纠纷中,法院认定合伙关系的主要依据是书面协议。律师提醒,亲朋好友一起投资做生意,一定要理清账目,保留好借款、还款凭证,并详细罗列出借款的事由等,以防日后出现纷争时有口说不清。颍州晚报记者杨治好通讯员王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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